各专业、年级: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系广大团员青年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我系今后发展奉献自身力量,努力奋斗,特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优秀团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系共青团员、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
3、积极上缴团费,无未缴纳团费现象;
4、积极参加支部、社会实践等活动;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上学期平均成绩在专业前50%,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现象。
(二)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在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条件)
1、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担任学院内主要学生干部、团干部;
3、热爱团务工作,坚持原则,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4、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成功地组织一次以上有积极影响的活动;
5、本人在任职期间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现象。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支委表率作用发挥好;团结有威信,有号召力、战斗力强,支部凝聚力较强;
2、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活动积极向上,团日活动有特色;
3、团支部工作手册有详细的工作内容记录;
4、团费收缴制度健全落实,积极上缴团费;
5、整个支部的团员素质高,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工作与建设;
6、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团有关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
2.担任教师团干部时间半年以上;
3.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团建工作中能起带头作用,师生关系好,群众威信高;
4.积极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三、名额分配
专业年级
优秀团员(人)
优秀团干(人)
09机械
14
7
09电气
12
6
10机械
48
11
10电气
35
8
10热能
18
4
11机械
33
10
11电气
20
6
11热能
13
4
12机械
25
8
12电气
24
8
12材热
9
3
(注:优秀团员名额按照照顾大三、大二的原则进行划分。大一班均3个、大二班均3个(略有增加)、大三班均4个(略有增加)、大四班均2个,剩余19个名额,留给系学生会(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内产生)和党支部(大三、大二两年级内产生)。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团支部提出申请,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要明确注明团支部工作的目标、计划和总结。团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团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有特色的团日活动详细记录、当年班级成员的平均成绩、挂科人次及比率、出勤率等。由辅导员评分择优排名,上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评比选出。)
优秀团务工作者,学院具体拟定人数为10人,希望我系每名辅导员都能报名。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每年五四前评选一次,依据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
2、“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由各团支部提名,个人提交事迹,支部全体团员评议,支部填写意见,报请辅导员推荐,经初审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批准。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支部申请,辅导员审批确定上报系学工办,经评比选出并在全系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批准。
4、凡获得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院团委将颁发证书,并记入档案;“五四红旗团支部”将颁发奖状。
5、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评选产生。
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样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以上获奖个人的评优材料在学校正式发文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存入其档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年级、专业要高度重视,组织各支部学习文件精神,把本次评优工作当做推进团工作的良好契机,在广大团员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各专业、年级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条件,自下而上,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心组织,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3、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在规定日期内送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B教414室,电子版应一并上交:hbxyjdx@126.com)。
4、参加评比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要有书面总结材料,材料须客观真实,自评记分要有依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上报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11:30之前。
附 件:
1、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2、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分细则
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4、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
5、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优秀团务工作者”审批表
6、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统计表
7、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统计表
8、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员”申报统计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团总支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